采矿权新立登记审批
来源: 加入时间:07-06-07 01:11:31 作者: 点击:

项目名称:采矿权新立登记审批

办理机构:矿产资源管理科   联系电话:7223875

办理地址:市国土局一楼

办理时间:正常工作日

申办时限:在《划定矿区范围批复》批准预留期限内

办理时限:33个工作日

申办对象:已办理划定矿区范围手续的采矿权中标人、竞得人或受让人

提交材料:

采矿申请报告;

采矿权申请登记书;

经批准划定的矿区范围图;

(4)有矿山设计资质或设计能力单位编制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及专家评审备案证明;

(5)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6)矿山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市环保局审查意见;

(7)由有资质或资格单位编制的矿山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及上级国土资源部门的审查意见;

(8)市安监局对矿山安全措施的审查意见;

(9)其他要求提交的材料。

办理程序:申请→受理→审查→复核→签发→制证→颁证→公告→建档

收费项目、依据与标准:

(1)采矿登记费: 200元/个(小型矿山,国家物价局、财政部价费字[1992] 251号);

(2)采矿权使用费:1000元/km2·年(国务院令第241号);

(3)采矿权公告费:根据媒体公告费用收取。


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云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云南省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国土资发[2003]1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