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专项整治促“创建”
我市开展首批云南省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以来,相关部门围绕提高设施文明、管理文明和素质文明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开展市政设施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整治街道路面,共完成市政道路修复、改造12000平方米,硬化小街小巷道路10000平方米;检修、新装、更换路灯6096盏;城市集中日处理污水2.3万吨,处理率达85.3%;种植鲜花6万盆,绿化覆盖率达42%,绿地率达30.12%,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18.97平方米。
二是开展户外广告招牌专项整治活动,对城区内落地广告、墙体广告、公益广告、灯箱广告及各类横幅、广告栏进行全面清理。共修复和拆除破损广告、灯箱、雨篷1548起,清理、强制拆除1070起,拆除各路段横幅布标127条,更新陈旧、破旧广告牌308块;清除城市“牛皮癣”12562处。
三是开展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活动,主次街道实行从凌晨4点至晚上22点30分全天候保洁,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即清即运,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率达90%以上。共组织市民清理居民小区和城郊结合部乱堆乱放314处、卫生死角156处、乱贴乱画3214处,清除杂草719平方米。清理取缔占道经营乱摆乱放906起,规范背街小巷摊点1844处。加强对市区运输车辆的管理,教育纠正车辆抛、冒、滴、漏等违规行为426次。
四是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活动,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加强日常管理的同时,在迎旭广场路段、东风路口、腾飞路口和泸江桥头设置固定检查点,加强对机动车辆进行检查,查处交通违法行为262起。市运政所查处了非法营运5起,受理查处举报投诉3起。市行政执法局说服、教育乱停乱放机动车驾驶人23起、处罚13起。合理规划人行道上的非机动车和摩托车停放位置,增设相应指示牌,对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进行统一保管和有序停放。
五是开展商业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积极推进信用建设,加大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查处,共受理消费者投诉、申诉、举报94件,解决93件,解决率为99%,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4093元。严厉打击无证照经营食品和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和不合格食品等违法行为,有力地维护了食品市场消费安全。
六是开展文化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对市区、城乡结合部的33家网吧、12家音像店、45家歌舞厅和16家书报刊店进行了一次拉网式的突击检查,对检查出来的2家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等违规经营行为进行了严肃处理。
一是开展市政设施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整治街道路面,共完成市政道路修复、改造12000平方米,硬化小街小巷道路10000平方米;检修、新装、更换路灯6096盏;城市集中日处理污水2.3万吨,处理率达85.3%;种植鲜花6万盆,绿化覆盖率达42%,绿地率达30.12%,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18.97平方米。
二是开展户外广告招牌专项整治活动,对城区内落地广告、墙体广告、公益广告、灯箱广告及各类横幅、广告栏进行全面清理。共修复和拆除破损广告、灯箱、雨篷1548起,清理、强制拆除1070起,拆除各路段横幅布标127条,更新陈旧、破旧广告牌308块;清除城市“牛皮癣”12562处。
三是开展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活动,主次街道实行从凌晨4点至晚上22点30分全天候保洁,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即清即运,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率达90%以上。共组织市民清理居民小区和城郊结合部乱堆乱放314处、卫生死角156处、乱贴乱画3214处,清除杂草719平方米。清理取缔占道经营乱摆乱放906起,规范背街小巷摊点1844处。加强对市区运输车辆的管理,教育纠正车辆抛、冒、滴、漏等违规行为426次。
四是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活动,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加强日常管理的同时,在迎旭广场路段、东风路口、腾飞路口和泸江桥头设置固定检查点,加强对机动车辆进行检查,查处交通违法行为262起。市运政所查处了非法营运5起,受理查处举报投诉3起。市行政执法局说服、教育乱停乱放机动车驾驶人23起、处罚13起。合理规划人行道上的非机动车和摩托车停放位置,增设相应指示牌,对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进行统一保管和有序停放。
五是开展商业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积极推进信用建设,加大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查处,共受理消费者投诉、申诉、举报94件,解决93件,解决率为99%,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4093元。严厉打击无证照经营食品和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和不合格食品等违法行为,有力地维护了食品市场消费安全。
六是开展文化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对市区、城乡结合部的33家网吧、12家音像店、45家歌舞厅和16家书报刊店进行了一次拉网式的突击检查,对检查出来的2家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等违规经营行为进行了严肃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