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加强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内部控制管理
来源:开远市迅 加入时间:08-06-02 08:49:40 作者: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点击: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近日制定出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进一步规范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运行和基金监督管理。
  《规定》的目标是在局属范围内建立一个运作规范、管理科学、监督有效、考评严格的内部控制体系,确保各部门、各岗位人员在授权批准的范围内正确行使职权,以确保基金与资产的安全、完整。《规定》明确了各经办机构负责人的管理目标和工作任务,因内部控制缺失或失效造成损失者应承担的具体责任。《规定》要求,各部门、各岗位人员在业务运行中,要以强化高效运作、提高工作效率为原则,既要保证工作间的衔接,又要使岗位间的相互制约作用得到充分发挥。特别是对五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基金、财务管理和社会保险待遇的支付、结算管理及信息与社会化管理的业务运作,要严格按照内部控制体系程序,实行逐级审批、逐级复核制度,并做好文件档案的立卷归档工作,以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社会保险机构对各项业务和各个环节进行全过程的监督。